股票正规配资开户 长江证券: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永续次级债券(第一期)2025年付息公告
发布日期:2025-03-16 02:39 点击次数:121

证券代码:000783 证券简称:长江证券 公告编号:2025-014
债券代码:148659 债券简称:24 长江 Y1
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
永续次级债券(第一期)2025 年付息公告
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、准确和完
整,没有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。
特别提示:
●债券简称及代码:24 长江 Y1(148659)
●债权登记日:2025 年 3 月 20 日
●债券付息日:2025 年 3 月 21 日
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发行人、本公司)发行的长江
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永续次级债券
(第一期)(以下简称本期债券)将于 2025 年 3 月 21 日支付 2024
年 3 月 21 日至 2025 年 3 月 20 日期间的利息。为确保付息工作的顺
利进行,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:
一、本期债券基本情况
开发行永续次级债券(第一期)。
长期存续,并在发行人依据发行条款的约定赎回时到期。
日为每个付息年度的 3 月 21 日(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,则顺延
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,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)。若发行人
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,付息日以发行人公告的《递延支付利息公告》
为准。
选择全额兑付本期债券,则该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即为本期债券的兑付
日(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,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,顺延
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)。
二、本期债券本年度付息情况
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31.00 元(含税),个人(包括证券投资基金)债
券持有人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应按照 20%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,扣税
后每 10 张本期债券实际取得的本次付息金额为 24.80 元(税后);
非居民企业(包含 QFII、RQFII)每 10 张本期债券实际取得的本次
付息金额为 31.00 元(税前)。
券投资者对托管账户所记载的债券余额享有本年度利息。
三、本次付息方法
本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期债券的付息工作。
在本次付息日 2 个交易日前,公司会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足额划
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。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
款项后,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
(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
的其他机构)。债券持有人可自付息日起向其指定的结算参与人营业
部领取利息。
四、关于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》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
文件的规定,本期债券个人(包括证券投资基金)债券持有者应缴纳
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,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%。根据《国家税
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》(国
税函〔2003〕612 号)规定,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
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,就地入库。
根据 2021 年 11 月 22 日发布的《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
券市场企业所得税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》(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1
年 34 号),自 2021 年 11 月 7 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,对境外
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
增值税。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
的机构、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、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。
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。
五、相关机构及联系方式
名称: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
咨询地址: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淮海路 88 号长江证券大厦
邮政编码:430023
咨询联系人:黄红刚、刘行
咨询电话:027-65795730
传真电话:027-65799714
名称: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
咨询地址:北京市朝阳区景辉街 16 号院 1 号楼
邮政编码:100010
咨询联系人:明洋、唐玄
咨询电话:010-56052036
传真电话:010-56160130
名称: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
联系地址: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12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
联系人:赖兴文
邮政编码:518038
特此公告
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
二〇二四年三月十四日